對於罪,大家都有很普遍的反應:沒錯,我常常會犯一點錯,但要下地獄受永刑?沒可能!有些人作奸犯科,但是我沒有。
對神來說,不守祂的誡命就是罪,結局是永遠的死。 沒有敬拜、榮耀創造我們的真神是大罪。不單如此,我們常常自私、不誠實、嫉妒;我們的心充滿憎恨、固執、貪念和淫念。在神眼中,我們在言語上、行為上和思想上每日都犯罪。
在聖經中,無論男女老幼、貧賤富貴、學富五車還是目不識丁都是罪人 「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」(羅3:23)。但從道德的角度去想一下自己,其實我們實在是應該為罪受罰的罪人。我們所有人都極需要從可怕的永罪得救。